資金申報政策

江西省發(fā)展改革委辦公室關于請組織申報2016年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(工程實驗室)方案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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贛發(fā)改辦高技〔2016〕28號

有關設區(qū)市發(fā)展改革委,有關單位:

  為切實做好2016年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(工程實驗室)的申報與爭取工作,進一步提升我省自主創(chuàng)新能力建設水平,現將《國家發(fā)改委辦公廳關于請組織申報2016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(工程實驗室)方案的通知》(發(fā)改辦高技[2016]755號)發(fā)給你們。

  請你們按照國家通知要求,在2016年6月30日前批復的省級工程研究中心(工程實驗室)中,篩選符合條件的單位,組織其編制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(工程實驗室)申報方案,并將審查合格的方案材料(一式2份)于6月10日前報我委高技術產業(yè)處。在你們審查的基礎上,我委將按照嚴格審查、擇優(yōu)推薦的原則,按程序從中篩選出3家,向國家申報。

  聯系人:袁凡;

  聯系電話:0791-88915131,13970991159。

  附件1.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請組織申報2016年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(工程實驗室)方案的通知(發(fā)改辦高技[2016]755號)

  2.2016年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實驗室(簡稱“創(chuàng)新平臺”)申請表(電子版可供下載)

  2016年4月12日

  江西省發(fā)展改革委辦公室2016年4月14日印發(fā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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